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江宁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2022年3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文章来源: 江宁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29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69977052(政务大厅窗口)/025-69510787(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爱尔集新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电池模组1号生产线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弘利路16号

爱尔集新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爱尔集新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拟投资9373万元在现有二工厂内扩建汽车电池模组1号生产线项目,利用二工厂内现有厂房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通过购置装配机、激光器、点胶机、充放电检测器等设备以及配套设施,扩建汽车电池模组生产线1条,用以生产汽车电池模组。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51万个汽车电池模组。

废气:电池组装、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经1套过滤式集尘器处理,尾气经过一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由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明渠排入长江,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区域水环境功能。

噪声:营运期通过合理布局,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的设备做减振处理,厂界隔声以及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削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沾染性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不良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废极耳、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气处理脱出粉尘、废滤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