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3月28日-2022年04月01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6(政务大厅)/83630871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金宝搏app官网 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269省道固城湖大桥至永成路段工程 |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砖墙镇,北接固城湖大桥南桥头,南接在建的花山大桥及两侧接线工程 | 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 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69省道固城湖大桥至永成路段工程起点北接固城湖大桥南桥头,终点南接在建的花山大桥及两侧接线工程; 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约 4.315km,道 路红线宽 36.5 米,设计速度 80km/h; 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 水环境:施工场地废水由场地设置的截水沟收集,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储存于清水池中回用于机械冲洗及场地的洒水抑尘等,不排入沿线水体;施工人员生活租用现有生活小区,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 大气环境:依据江苏省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采取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 施工期: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车辆行经声环境敏感地段时必须限速、禁鸣;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汽车行驶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包括排气噪声、发动机噪声及轮胎与地面之间的摩擦声,交通噪声经距离衰减、降噪路面、围墙隔声以及绿化带降噪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废弃土方全部用于绿化表层覆土和临时用地恢复表层覆土;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委托高淳区境内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运输企业清运处理,严禁乱丢乱弃;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道路沿线产生的少量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 生态:不设置施工营地、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等临时施工场地;路基用土采用远运借土,禁止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取土;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进入非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数量、设备和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偷猎、伤害、恐吓、袭击鸟类和破坏植被;禁止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排放污水、倾倒可能危害生态环境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等活动、设置临时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工段,不得外排。 | / |